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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天化日猥亵两个孩子妈妈,男人身份曝光,网友:这群人该管管了

2023-02-16 12:51:27来源:樱花暮雨yrtt

“ 我是精神病,触犯罪不违法”

两天前,一名“精神病”患者彻底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。

在广东潮汕街头,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孩子悠闲地散步。这时,一个男人迎面而来。当他经过马宝时,他突然举起手,抓住对方的胸部。没有任何防备的母亲被抓住了。她被吓坏了,本能地抗拒,挣脱了,她害怕地“哇”大喊大叫,但歹徒似乎并不打算让她走。


(资料图)

瘦弱的她,在人高马大的歹徒面前,即使拼尽全力,依然显得不堪一击。经过几秒钟的争执,宝妈被推倒在地。对方很快借此机会开始进一步猥亵,他的手摸了摸她的下半身,试图脱下她的外套,脱下她的裤子。惊慌失措的宝妈只能拼命喊“救命”。幸运的是,当时两个路过的热心大哥互相帮助,否则后果难以估计。在光天化日之下,有些人如此为非作恶,傲慢霸道到这样的地步,真是令人怨恨。很快,涉案男子被警方逮捕。

令人作呕的是,在警方的多次调查取证中,发现该男子不止一次猥亵该女子。据说前两天又骚扰了另一个女孩。当警方准备依法处置恶徒时,家人告诉该男子患有“精神病”。

网友一片哗然,难怪敢如此明目张胆的猥亵,原来是“精神病”三个字,才是他对非作恶的最大信心。只是让大众疑惑的是,这一次,在铁证如山面前,他的行为如此恶劣,还能逃脱法律制裁吗?

警方的回应如下:

该男子怀疑自己患有精神疾病,已被送往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。

也就是说,因为持有“精神病”免死金牌,这样可怕的人很有可能会逃脱法律制裁。有人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愤慨:精神不正常但能准确脱下女人的衣服和裤子,看起来很正常。

有些人害怕:太可怕了。

更多的人,深受其害:精神异常,危害更大。

仔细想想,这样的精神病惯犯,如果释放, 谁会是下一个倒霉的人?

当我们看到蟑螂时,黑暗中便有无数蟑螂

就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,浙江永康市也发生了一起精神病伤人事件。手段极其残忍,行为极其恶劣。

10月30日下午,徐女士像往常一样上厕所。但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,这时,一个男人也悄悄地跟着她进了女厕。毫无防备的她,刚走出厕所门,就撞上了对方。

还没等徐女士反应过来,男子(余某)就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砸到她身上,同时用手捂住她的嘴,防止她呼救。发现徐女士被砸得有点晕,余某便用捂嘴的手,用力去抠她的眼珠子,插她的鼻孔。

被痛苦唤醒的徐女士,害怕到了极致,形单力薄的她,拼尽全力也没有挣脱歹徒的魔掌,于是她开始拼命呼救。

出乎意料的是,为了防止徐女士继续发声,余某竟然变态到用手拉徐女士的舌头。被拉痛的徐女士咬了徐一口,结果却换来了对方变本加厉的报复。他抓起身边的砖头,把徐女士嘴里的牙齿打掉了好几颗。

被折磨的徐女士连话都说不出来。这样的殴打和虐待持续了20分钟,徐女士得到了帮助,直到路人听到厕所里的尖叫声。

一个好好女孩子,因为对方的暴行,变得面目全非,用母亲的话说:就像被狼狗咬过一样。

目前,有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显示,她的伤势被判为轻伤二级。

然而,他的家人从家里拿出“女性假发”、“裙子”、“高跟鞋”等女性用品为儿子辩护。他们试图用“精神病”来粉饰儿子的恶行。

突然想起前段时间,一个女人在街上徘徊,突然,她顺手抱起身边的一个孩子,拔腿跑了。幸运的是,孩子的母亲及时发现,该女子在热心人的帮助下被捕。

然而,她在警察面前谎称自己患有“精神病”。但司法鉴定的结果表明,该女子一切正常。后来证实她是个人贩子。其实只要你仔细挑,一切都有痕迹可循。

今年,“精神病”伤人事件时有发生:

11月9日,衡阳县国庆村村民刘某突然患上精神病。由于发病期间暴力倾向严重,邻居家的玻璃全部被打碎。而刘遇到的人都没有幸免,都被砸伤了。如此毁灭性的发作,最终在特警全力以赴下,才制服。结果,对方只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。

九月,正在逛街买衣服的黎某,突然迎来了一个“飞来横吻”。出于本能,李用双手推开了对方的男子刘,但这种行为激怒了刘。结果,对方用手里的铁饭盒砸了她的头。最后,头部严重挫伤。而由于刘某提供了“精神残疾人证”,结果只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。

云南邵通代某某突然发作精神病,在村民刘春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,举起锄头,将其砸死。肇事者只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。

“精神病”成了一些坏人眼中的机会,因为罪恶被容忍了。

当无数蟑螂开始涌动时,未来一定是惨淡的。而这绝不是危言耸听。

逼着想说,任何“身份”,都不应该成为“免罪金牌”!

不久前,鹤壁欺凌事件震惊了整个网络,如果不是视频证据,许多成年人真的很难想象,如此恶毒的欺凌手段,将来自一群未成年人。“报警没用,我们都不是成年人。”

漫不经心的话,就这样从作恶多端的孩子口中脱口而出。这不是孩子,显然是动物,必须严惩。

当大家都期待对罪犯进行严惩时,警方也是雷厉风行的。结果大家都很失望,三个犯罪累累的孩子,在《未成年人法》的保护下,最终只被开除了学籍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本应保护未成年人,但结果保护了施虐者。这一结果,让我不禁想起韩国电视剧《少年犯》中的一幕:若罪恶不受严惩,未来只会延伸出更多的凶灵,他们站在“特殊人群保护法”下,骄傲洋洋。他们会误以为自己手里拿着免罪金牌是理所当然的。只要我做了违法犯罪的事,我就高举起来说:“xxx“品牌,即使罪恶多端,也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全无恙。

更可怕的是,这种错误的认知会导致更多的人寻找机会。他们躲在“老人”里、“未成年”、在各种人皮下,如“精神病”等,伺机作恶。邪恶的滋生源于法律的沉默。事实上,对施暴者的宽容是对受害者的残忍。

任何“身份”都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“无罪金牌”。希望以后的法律,不再是“谁病护着谁”,“谁小护着谁”、“谁老护着谁”。而是,谁违规,谁担责,谁犯法,谁受惩罚。唯有真正用法律的利剑去维持正义,他们真的感受到了疼,才可能有所收敛。

愿他们能痛醒,而不是被叫醒。

标签: 法律制裁 未成年人 精神病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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